第19章 奥特:开局吞噬哥尔赞

  依旧是月黑风高夜,依旧是翻墙逃跑时。我背着自己瘪瘪的行囊,拎着那杆“赤炼”熟练的翻出了窗户,然后顺着客栈的后门悄悄溜到了温家的后门,那是我和温玺约好的接头地点。

  温玺早已经等在这里,今日的他没了平日里风雅的月白长衫和玉带金冠,只是一身简便的黑色劲装,墨发整齐束在头顶,手里牵着两匹马,其中一匹驮着一个布包和一口小箱子,那是他的马。

  “大福?”我表情纠结的看着他身边另一匹一身懒气的马,脸抖了抖,都完之后不禁又抖了抖。

  “我说你家就这一匹马?”我嘴角抽搐着指了指温玺的马。

  “我家不止‘红绡’一匹宝马,但是你却只有这一匹奇葩。”温玺挑眉,将大福的缰绳递到我手中说:“你们主仆情深,现在也算是久别重逢了。不过高兴高兴一会儿就好,别过了头误了时辰,我们可是还要赶路的。”

  其实如果可以我真想把这朵奇葩留给你,所以拜托你从你家马厩里牵一匹正常的给我吧······

  久别重逢,我瞪着大福死鱼眼般的马眼,大福面无表情的瞪着我,就这么互瞪了不知道多久,当温玺的身影即将消失在巷子尽头的时候,我终于冷笑一声骑到了大福背上,没好气的哼哼:“见色忘主的家伙,追你的美娇娘去。”

  大福撒开蹄子就追了过去,竟比之前躲避大叔追击的时候还要快上几分······

  这个小色坯。

  我和温玺之所以摸黑赶路完全是因为我的缘故,因为凌守心从小就忙于府里的账务和声音,向来是起得很早,要是等到天亮他醒来之后,我能安全逃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凌守心很聪明,或者说是非常聪明。虽然长着一张温文尔雅、俊逸清新的书生脸,但却长着一颗商人特有的玲珑心。十五岁便开始正式接手凌家的事务,深得我外公凌顺和的喜爱,也因此他在我十三岁那年就真真正正的被我外公以未婚夫婿的身份推荐给了白成虎。不过白成虎大概是觉得凌守心太聪明,我这么笨跟着他容易吃亏,所以坚决的驳回了他老丈人苦心经营了十几年的这桩婚事,并且急剧减少了我回凌家的次数,我每年待在凌家的时间也从原来的四个月缩短到了一个月······

  我虽然不满我爹缩短我回外公家享受锦衣玉食的日子,但是我因为不想嫁给凌守心所以也就贯彻落实了。倒也不是凌守心不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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