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的意思

  杜钦出差回来和一个穿着时髦的女子一起去葛浩的餐厅吃饭。他在这里恰好看到了他,作为霖露的追求者,他狠狠的在心里抱不平。他认为杜钦无情无义,两面三刀,喜新厌旧,不懂珍惜。(这个银/作者词语运用的很离谱)

  他故意擦身走过,装模作样的清嗓子,还很客气的问了句:“来吃饭?”不过他毕竟是“演员”,不满意太多的不满流露出了。

  杜钦暗道糟了,他想到了他认识霖露,他得解释清楚。他感觉到了良心的不安。

  几天后,两个聪明人对此绝口不提,像是陌生人一样,做不成朋友也不做敌人。

  杜钦很清楚解设只会越描越黑,他一直在等对方冷静下来。

  不知道多少次的登门碰壁之后,他终于赢得了这个人的原谅。(作者:嘿,你又不欠他的)

  “我们带他去看话剧吧,我怕她得憋坏了。”

  “我没有限制她的活动。”

  葛浩如雄鹰一般的目光打量着他,他突然觉得杜钦对霖露只是出于同情和一贯的怜悯。他看着这个衣着中上,无忧无虑的推销员觉得他很没有安全感。他又有些羡慕他赢得了霖露更早的关注。

  杜钦没有感到异样,他觉得葛浩自认识起就带有一种不可亵玩的威严,却又很好亲近。他微笑的接受啦他的邀请。

  “露,你真是越来越可爱了,今天我们去看戏吧?”

  “扣扣。”敲门声响起。

  一个钟点工就匆匆进来了。

  “老爷,夫人,我刚才碰见邮递员把信带来了。”

  杜钦扫了一眼封面,就说“葛浩在等回信那。”

  杜钦在那里将信草草的读过一遍,然后回信。

  霖露对信没有兴趣,就回去换衣服了。她觉得杜钦没有起疑,她很放心的松了口气。

  她也愈发觉得杜钦不爱自己。或许事实就是这样。(不过娃子,他好歹也是正常的男人,也没有品行太恶劣,同居三个月我保证你们会擦出火花。作者祝你们能这样过三个月)

  看戏剧不过是他们相聚的幌子,在过程中他们谁都没用开口打破寂静,似乎都三四点盯着台子,可是心里的小九九我也是猜不到咯!

  “今天我过得很开心。”

  霖露夸张的尾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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